日前,中共咸阳市委、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,我院荣获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奖”称号。
文件指出,近三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始终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,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,立足市情、审时度势,集全市之智、举全市之力,广泛持久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,大力弘扬“崇德包容、尚法创新”的咸阳精神,做实“大秦故都、德善咸阳”的城市品牌,经过不懈努力,咸阳城市容貌焕然一新、城市品位显著提高、城市精神深入人心、城市综合实力大幅跃升,以优异成绩荣膺第五届“全国文明城市”和“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”称号。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、团结协作的结果,是广大干部群众携手同心、矢志拼搏的结果。在创建过程中,涌现出一大批工作作风扎实、创建成效突出,群众认可度高、示范带动力强的先进典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