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十大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04-17 09:13 作者: 编辑 新闻中心 访问次数:

各二级学院:

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,弘扬工匠精神,密切学院与企业及广大毕业生的联系,树立劳动光荣、创造伟大、奉献崇高的意识,展现我院立德树人工作成效,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,展示我院优秀毕业生风采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,决定开展陕西工院“十大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活动,宣传优秀毕业生业绩,激发广大学生爱校荣校情感,增强社会各界关心、支持学院办学的热情。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委员会,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策划运作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处,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。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、优秀毕业生的采访、事迹宣传工作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鉴于我院历届毕业生人数较多,特面向陕西工院近十年(2008年以后)毕业的毕业生开展评选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在业务、素质、科研、创新、创业等某一方面具有显著成绩、突出贡献、感人事迹和良好社会声誉者,即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本次评选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、企业推荐、二级学院筛选推荐的评选办法,评选工作委员会汇总、考察,择优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,进行网上投票评选,最终评定10名优秀毕业生。

五、评选安排

1.2018年4月13日—4月22日,宣传、报名、企业推荐。

各二级学院和校企合作处联系企业积极宣传,组织毕业生报名、企业推荐。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在72886必赢欢迎光临就业网(http://jyw.sxpi.edu.cn/website/index.aspx)下载《优秀毕业生自(推)荐表》(附件1),填写个人信息及主要事迹,签署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,一同将自荐表doc文件、扫描图片文件、个人工作照1张图片文件发送至原所在二级学院指定电子信箱(附件2)。无法对应到二级学院的毕业生将资料发送到校企合作处指定邮箱。

2.2018年4月23日—4月24日,各二级学院筛选推荐。

各二级学院收集汇总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资料,筛选推荐3~4名优秀毕业生,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名单及推荐材料(推荐表纸质)报送校企合作处,电子材料发到校企合作处罗宏OA邮箱(推荐表doc文件、毕业生工作照)。

3.2018年4月25日—4月26日,工作委员会汇总、考察,择优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。

4.2018年4月27日—5月5日,网上投票评选,评选出10位优秀毕业生。

5.2018年5月中下旬,在“陕西工院校企协同育人战略联盟2018年工作会议暨2018年订单班签约仪式”上进行表彰。

六、表彰办法

1.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
2.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为在校学生作报告,并通过校内外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其优秀事迹。

3.将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,对在校生和广大校友进行爱校情结宣讲。

附件:1.陕西工院“十大优秀毕业生”自(推)荐表

           2.电子信箱及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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