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6日下午,学生工作部在崇文南楼第一会议室召开《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《学生违纪处理规定》文件解读会。学工部部长王超联、学生处副处长张翔,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和部分学工干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王超联同志首先介绍了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主要内容,并结合其中的“第五章奖励与处分”,详细解读了我院《学生违纪处理规定》的11处修改。张翔同志就我院新修订的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》进行了解读。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耿丽安排了即将启动的心理健康调研工作。
会议要求,各二级学院和全体学工干部要认真研读《办法》和《规定》,把握文件中的核心概念,理解新要求,熟悉新流程,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资助的各项工作。